机关各党员:
根据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部署要求,结合我局机关实际,在广泛征求党员、群众代表意见的基础上,经过反复酝酿讨论,制定机关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。现印发给你们,望结合实际,对照检查。
二 00 五年三月三十日
淄博市人事局机关
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
( 2005年3月30日党员大会通过)
根据《 中国共产党章程 》、中发 [2004]20 号文件、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及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等党规党纪的相关要求与规定,参照市委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[2005]13 号文件精神,结合我局实际,制定“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”。
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
(一)总体要求
理想信念坚定。 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;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学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,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;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;自觉抵制和反对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; 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,学习党的基本知识, 自觉实践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 坚定不移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。
政治立场鲜明。 积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, 自觉增强党的意识,维护党的执政地位、巩固党的执政基础、完成党的执政使命;具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,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、旗帜鲜明;自觉抵制和反对歪曲、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各种消极言论 。
遵守纪律严明。 遵守党的纪律,积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;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, 执行党的决定,服从组织分配, 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; 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,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; 对党忠诚老实,坚持真理,修正错误,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;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;讲党性,讲原则,自觉抵制和反对非组织活动。
宗旨意识牢固。 发扬党的优良传统,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;坚持党的群众路线,牢固树立群众观念; 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,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; 关心群众疾苦,努力实现好、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。
工作作风务实。 求真务实, 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、人才观和正确政绩观;坚持党的思想路线,解放思想,实事求是,与时俱进;坚持讲实话、办实事、求实效,自觉抵制和反对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;端正服务态度,改进机关作风,提高工作效率,维护人事干部良好形象; 吃苦在前,享受在后,克己奉公,多做贡献 。
工作业绩出色。 学习科学、文化和业务知识,提高 业务素质,增强 实践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的本领; 爱岗敬业,勤奋工作,一心一意干事业,聚精会神谋发展;立足实际、开拓进取,围绕大局、勇于创新,树一流目标,干一流工作,创一流业绩。
社会事务积极。 积极关心社会事业发展,影响和带领群众推动物质文明、政治文明、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;爱护公共财物,积极维护群众生命健康、安全;积极投身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,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,在生产、工作、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。
依法办事严格。 自觉学习和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,牢固树立法制观念;积极宣传、模范遵守党纪国法,维护法律尊严,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;依法办事,依法行政,带头推动法治社会建设;严格执行人事编制政策规定,公道正派,秉公办事。
道德情操高尚。 大力 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, 自觉加强道德修养,敬老爱幼,助人为乐,模范遵守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;弘扬正气,自觉同各种不良行为作斗争;带头移风易俗,崇尚科学,破除迷信,影响和带领群众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; 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,在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, 敢于同危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行为作坚决斗争。
廉洁自律自觉。 自觉学习和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求,不搞上有政策、下有对策;自觉抵制拜金主义、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;自觉坚持廉洁奉公、勤俭办事,同各种铺张浪费、奢侈腐化行为作斗争; 坚持“两个务必”,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。
(二)党员领导干部先进性具体要求
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坚持党员先进性要求,并且在以下方面做出表率: 1 、带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,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、观点、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,做刻苦学习、善于思考的表率; 2 、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,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、政策,具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,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、旗帜鲜明,做讲政治、讲大局的表率; 3 、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、正确的政绩观,坚持解放思想,实事求是,与时俱进,认真调查研究,讲实话,办实事,求实效,坚持把党的方针政策同人事编制部门的实际相结合,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,做联系实际、求真务实的表率; 4 、坚持发展第一要务,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,有实践经验,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、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,做勇于实践、锐意创新的表率; 5 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,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,依法办事,公道正派,清正廉洁,勤政为民, 做立党为公、执政为民的表率; 6、 密切联系群众,坚持党的群众路线,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,以身作则,艰苦朴素,做到自重、自省、自警、自励,反对官僚主义,反对任何滥用职权、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,做牢记宗旨、服务群众的表率; 7 、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,有民主作风,有全局观念,善于团结同志,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,做遵守纪律、维护团结的表率。
(三)普通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
对机关普通党员来说,需要在自觉坚持党员先进性要求的基础上,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模范作用: 1 、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及决议,学习党的基本知识,学习科学、文化和人事编制业务知识,积极参加教育培训, 扎扎实实地提高做好新时期人事编制工作的能力和实践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的本领, 做勤奋学习、理论联系实际的模范。 2 、 坚持党的宗旨,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,严格按照人事编制政策规定办事,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 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,为群众办好事、办实事、谋利益,按照 权为民所用、情为民所系、利为民所谋的要求, 廉洁奉公、勤政为民; 3、坚持勤奋工作,爱岗敬业,立足本职,着眼全局,求真务实,高效服务;4、研究新情况,学习新经验,探索新思路,积极进取,开拓创新。5、坚持党的纪律, 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, 自觉遵守人事编制工作纪律,执行组织决定,服从组织分配,讲政治、守纪律。
(四)离岗、离退休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
按照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,着重在以下方面体现先进性: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坚持与时俱进,理想永存,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员;坚持老有所为,发挥余热,热心社会公益事业, 积极建言献策, 当好社区建设的示范员;投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,当好维护稳定的调解员;言传身教, 反对邪教和一切迷信活动, 当好先进文化的传播员 。
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
理想信念动摇。 丧失共产主义理想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,对马克思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不学、不信、不懂、不用;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不正确;对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不抵制、不反对;信仰宗教 ,搞封建迷信。
政治立场模糊。 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;贯彻落实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消极、抵制;缺乏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,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坚定,丧失党性原则;对党的感情淡薄,对歪曲、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各种消极言论不抵制、不反对。
组织纪律涣散。 不执行党的纪律;不服从组织决定和决议,不能顾全大局,个人主义严重;不参加组织生活,不按规定缴纳党费;党性原则差,对非组织活动不反对、不抵制。
宗旨意识淡薄。 不执行党的群众路线,对人民群众缺乏感情,个人利益至上,对群众利益不关心、不维护。
作风飘浮、业绩平庸。 对工作拈轻怕重,革命意志衰退;对工作推诿扯皮,不负责任;工作效率低下,贻误事业;工作中好大喜功,不求实效,弄虚作假,虚报浮夸,搞形式主义;学习不刻苦,业务技能低,不能胜任人事编制工作;工作中消极懈怠。
办事不讲法纪。 不学法,不懂法,法制观念淡薄,严重违犯人事编制工作纪律和政策规定,不依法办事、秉公办事,自作主张、自行其是;对违法犯罪行为不制止、不反对。
社会事务消极,道德情操低下。 对社会事务不关心,不参与;对危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行为视而不见,甚至临阵逃脱;对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不遵守;生活作风和行为不检点,在党员群众中产生了不良影响;传播反人类、反科学的小道消息,蛊惑群众,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。
廉洁自律松懈。 对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求阳奉阴违,搞上有政策、下有对策;拜金主义、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严重;工作上讲排场,铺张浪费,在党员群众产生了不良影响;以权谋私,借工作之机故意刁难、勒索财物,群众反映强烈,造成了极坏社会影响。
其他方面的不合格表现。 |